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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根据《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鉴定的复函》(卫职鉴发[2009]5号)文件精神,将于2010年7月10日在北京开展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试验性鉴定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定于2010年6月28日—7月8日,在北京举办2010年度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第二期试验性鉴定考前培训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助听器验配师职业资格(四级)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报 到:6月28日
(二)理 论 课:6月29日— 7月4日
技能操作:7月 5 日— 7月7日
答 疑:7月 8 日上午
自行复习:7月 9 日
(三)考 试:7月10日8:30—10:00(理论考试)
10:30—12:00(专业能力考试)
(四)撤 离:7月10日
二、培训地点
樱花宾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7号
电话:(010)64934455
培训方不负责接、送站,培训人员请自行到达培训地点。
三、培训内容
以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助听器验配师(基础知识)》、《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两本书为主。(培训费中含该教材,如需提前复习,也可自行购买)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助听器验配工作2年以上;
(二)报名要求
1、本次培训班限定人员100名(额满为止)。
2、各省(区、市)必须保证中国残联贫困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验配机构(由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认定)至少有一名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参与培训人员名单统一由各省筛选并上报)
3、个人参加培训者,可直接填写回执单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4、凡参加2009年11月或2010年3月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均可直接报名参加补考。
5、报名截止时间:6月21日。
6、回执统一以电子邮件或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报名,通知可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chinadeaf.org)。
7、学员报到材料(补考学员于6月25日前将所有材料统一邮寄至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教育处)
学员须将以下材料于6月28日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补交、迟交者将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1)3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2)白底一寸或小二寸的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并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文件。
(3)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两份,从事本职业年限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见附件3)
(4)《2010年度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试验性鉴定个人申请表》,在考生签字处需由本人签名,一式二份。(见附件2)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3000元/人(含教材费、上机操作费、证书费等)。
(二)补考手续费:200元/人
(三)所有人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均自理。
住宿费:140元/人/天(含早餐)
餐 费:60元/人/天
六、注意事项
(一)培训要求:学员实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请假,按规定日期报到、撤离。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鉴定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鉴定,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职业技能鉴定”专区,下载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鉴定成绩公布:职鉴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舒 畅
联系电话:(010)8463298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8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rrcdcjyc@126.com
附件(点击下载):
1、2010年度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第二期试验性鉴定考前培训班回执单
2、2010年度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试验性鉴定个人申请表
3、单位证明(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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