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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做好“中国残联贫困聋儿抢救性康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质量,中国残联将对承担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认定管理。各省须按照本省项目任务,做好定点技术服务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将认定结果上报至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如下:
一、人工耳蜗救助项目
1、定点筛查机构
上报材料:《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筛查机构一览表》(附件1)
上报时间:2009年10月15日前
用途:项目备案
2、定点康复机构
上报材料:
《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申报表》
《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审批表》
上报时间:2009年10月31日前。
用途:项目申报、审批
要求:根据附件2核实本省定点康复机构工作和申报状况,并按照本省年度任务数推荐上报定点康复机构。
二、助听器救助项目
1、定点验配机构
上报材料:
《助听器救助项目定点验配机构一览表 》(附件3)
《助听器救助项目定点验配机构申报表》(附件4)
上报时间:2009年9月30日前
用途:项目申报、审批
2、定点康复机构
上报材料:
《助听器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一览表 》(附件5)
《助听器救助项目定点康复机构申报表》(附件6)
上报时间:2009年9月30日前。
用途:项目备案
联 系 人:陈滨 王芳
电话/传真:010-84642990 010-84639178
邮 编:10002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1、省份+人工耳蜗定点筛查机构+数量
2、省份+人工耳蜗定点康复机构+数量
3、省份+助听器定点验配机构+数量
4、省份+助听器定点康复机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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