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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按照聋康协办发〔2008〕10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度“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聋儿康复项目”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项目办公室将继续对2007年、2008年救助对象的听觉言语康复成效进行阶段抽评,请各省做好抽评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抽评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07年度救助对象抽评要求:
1、抽评对象为康复时间1年以上的救助对象。
2、2008年10月已上报抽评结果的省份,继续对已上报的救助对象进行跟踪评估,每名救助对象的上报编号须沿用2008年上报编号。
3、2008年10月未上报抽评结果的省份,须继续完成2007年度救助对象抽评任务。
二、2008年度救助对象抽评要求:
1、抽评对象为康复时间6个月以上的救助对象。
2、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请登陆www.chinadeaf.org助听器救助专栏下载电子表格。抽评结果由各省统一收集汇总,报表须由分管理事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数据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件标题须注明“省份+2009彩金评估”
邮件附件须注明:2007年度救助对象抽评、2008年度救助对象抽评。
联 系 人: 宿旭 王芳
电话/传真:010-84642990
电子邮箱:zhutingqi@chinadeaf.org
邮 编:10002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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