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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全面加快发展
——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尤红在2010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胡向阳在2010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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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0年4月27日,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尤红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全面加快发展”的重要讲话。讲话充分肯定了2009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在各个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面对“十二五”新形势,提出了新要求。希望大家能全面如期完成“十一五”工作任务,科学研究制定“十二五”发展纲要;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项目管理,推进国家重点康复项目顺利实施。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胡向阳做了会议总结。总结围绕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做好2010年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二、振奋精神,永争第一,争做事业排头兵。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为便于各省进一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有力推动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将本次会议领导讲话及会议总结进行汇编,予以印发。希望各省鼓足干劲,积极开拓,确保重点康复项目和2010年各项工作安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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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全面加快发展
——在2010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4月27日)
中国残联康复部主任 尤红
2010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在美丽的珠海如期举行。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残联孙先德副理事长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2009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艰苦奋斗、迎难而上,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可以说是扎扎实实,有声有色。一是各级残联与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十一五”的年度任务,为研究制定“十二五”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顺利启动并实施中国残联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不仅将为1.05万名听障儿童和他们的家庭带来康复的希望,也将有力地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各省残联积极发挥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作用,12个一类省级中心全面启动并完成了定点康复机构的达标验收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也为其他康复机构建设积累了经验;四是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救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听力残疾儿童康复的长效机制;五是实施教学改革,重视科学研究,创新康复模式,使专业化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六是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成功申请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合作中心”,为努力改善中国听力语言残疾人的康复状况,加强听力障碍预防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先德副理事长向大家表示真诚的祝贺,向无私奉献、默默坚守在听力语言康复战线上的所有同志表示诚挚的感谢和问候!
本次会议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刚才向阳主任做了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09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突出成绩,部署了2010年的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我完全赞同。我相信,通过召开这次会议,一定会使今年的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如期完成“十一五”工作任务,科学研究制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0年是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的最后一年。《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部分指标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为听力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解决了大量困难,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贡献了力量。未完成的部分,要及时进行检查总结,针对差距和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在认真回顾“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启动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研究和编制工作。要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主要指标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同步实施,缩小残疾人差距。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听力语言残疾人需求,规划要科学、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可行,与两个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中国残联目前已经就制定“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进行了多次研讨,中国残联康复部会同相关直属单位也就“十二五”纲要的配套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并在3个省进行了专题调研。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近期提出,要按照“改善状况、缩小差距、健全制度、保障权益、夯实基础、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及“广覆盖而又突出重点、持之以恒而又探索创新、步子快而要见成效、步子大而又扎实、不保守而又留有余地”的要求,来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我们要把这些原则和要求落实到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中。同时,我们必须考虑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要求,“十二五”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后五年。我们还会广泛征求各地同志的建议,希望各地及时提出相关意见。
二、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针对这一总体要求,各级残联与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切实贯彻执行。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要切实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主动纳入两个体系建设的大局。通过两个体系建设的带动,进一步完善听力语言康复服务的保障措施、服务网络,全面提高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我们注意到,从去年起,国家出台一系列文件,加快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这与我们残疾人康复工作密切相关。首先,我们有些康复项目就在医疗康复的范围内,其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建立一个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保障体系和公益性为实质的服务体系,这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可以深入思考的问题和可以利用的机遇。比如,我们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是否应该像公立医疗机构一样明确为公益性或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参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我们的康复机构建设也可以提出相应的对策。前不久,国务院领导就政府出资帮助农村重度残疾人加入合作医疗、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精神病人服药纳入医保门诊报销等问题做出专门批示,中国残联正在和有关部委共同研究具体政策措施。以上信息通报给大家,也请大家注意在中央有关政策出台的同时,各地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我们自身的机构建设、政策建设。
“十一五”期间,在政府的重视、有关部门的支持、残联组织的努力下,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初具规模,逐步形成了以国家级康复机构为龙头,省级康复机构为骨干,地市级康复机构为支撑,基层机构为基础,并与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紧密衔接的康复服务网络。
省级中心作为全省听力语言康复服务网络的龙头,在推动基层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当全面履行服务示范、技术辐射、行业指导的职能,推动本省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与完善。省级中心要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颁布的《省级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条件,健全功能,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职能,及时掌握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技术服务,促进机构建设和业务建设,帮助基层不断提升业务内涵,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
这次开会,有4个分管理事长和6个康复部主任、12个省中心主任都是新到康复工作岗位的。因此,有必要再谈一下康复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康复工作管理者,尤其是刚刚接手康复工作的新同志,要尽快熟悉工作,提高宏观综合管理能力和微观项目管理能力,更新康复观念,提升康复管理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要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良性环境和运行机制。
要按照《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快康复人才培养的速度和力度,完善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的体制和机制。没有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学科建设,没有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的支撑,任何康复的愿望都不可能实现的。各地要围绕重点康复项目实施,以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培训,培养学科带头人。要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把康复人才培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省级中心要配合省残联做好基层康复机构人才培养工作,省残联及康复部要帮助省级中心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将省级中心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纳入相关专业职称评审系列,解决康复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问题,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三、加强项目管理,推进国家重点康复项目顺利实施
2002年,国家提出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但从目前的形势看,我们距这一目标的实现还有很大差距。以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和政策建设,这是我们的成功经验,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途径。
“十一五”期间,中国残联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聋儿康复项目”、“听力重建启聪行动”人工耳蜗捐赠项目、“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康复项目,使数万名聋儿直接受益,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的关爱,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科学执政理念。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成功启动并顺利实施半年来,运转平稳,成效显著,充分体现了各级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的艰辛努力与无私奉献。希望各地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行力度,用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扎实的工作,确保国家项目规范运行,并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已经中国残联正式批准。此次,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提出的“推行教学改革、建立新型康复模式”,是一次大胆的探索与尝试。康复模式的调整,体现出康复理念的更新,带动相关业务的规范化建设,反映了我们对聋儿康复工作规律的进一步认识与把握。希望大家坚定信心,坚持以儿童为本,牢牢把握提高康复成效这一核心主线,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业务规范建设与科学发展上取得新的突破。
同志们,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科学制定“十二五”的关键一年,是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为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打下更好基础的重大机遇之年。面对有利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为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全面加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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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
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010年4月27日)
胡向阳
本次会议短小精干,但内容丰富,意义重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部署了“十一五”收尾之年的重点工作;研讨了“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可以说,是为“十一五”收尾鼓劲,为“十二五”规划制订动员的会议,对面向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会议得到了中国残联的大力支持和关心,王新宪理事长亲自批示支持有关省(市)理事长、分管理事长参加会议。孙先德副理事长提前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对会议给予指导。康复部领导到会讲话。会议除认真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全面研究、部署2010年重点工作外,还安排广东、吉林两省作经验介绍,组织大家进行了热烈的分组讨论。与会人员普遍反映,通过学习会议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深化了对当前形势的认识,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坚定了信心,鼓舞了干劲。下面,围绕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做好2010年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来自我们对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自身特性和当前所面临形势的清醒认识。
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特性是什么?最突出的有两个:一是抢救性,二是标志性。抢救性体现在,0-6岁儿童如果能实现早期干预,就可能完全康复,生活自立、回归社会。如果错失了康复时机,就会丧失获得满意康复效果的机会。因此,我们把聋儿康复工作称为抢救性康复工程。标志性体现在,残联康复业务是“三项康复”起家,随着形势的变化,有些业务淡出了视野,有些业务的实施主体发生了变化,而聋儿康复业务却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残联系统的一项核心业务,有了独立的工作体系和相对完整的工作队伍。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又面临怎样的形势呢?
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肯定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听障儿童服务状况持续改善。通过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彩票公益金、国家贫困聋儿抢救性康复项目、“听力重建启聪行动”等重点康复项目,全国听障儿童康复服务状况进一步改善。截止2009年底,累计有79,265名聋儿得到康复服务,99,027名家长接受培训,超额完成计划任务。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条件改善、康复效果提升是“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表现在:第一,人工耳蜗服务首次纳入国家康复救助计划。2005年启动“听力重建 启聪行动”。2009年启动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累计为1,500余名重度聋儿植入人工耳蜗,提供康复。第二,聋儿康复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年康复经费补贴从“十五”期间每人120元,提高到“十一五”期间每人每年10,000元,基本能够保障救助对象实现免费康复。第三,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开始起步。全国30个省(市)开展了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试点,为132,348名听力残疾人提供了服务。地方活跃是“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又一个突出特点。在国家重点项目带动下,各地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契机,广泛开展听障儿童康复救助。广东省安排1,200万元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实施“爱耳计划”。北京市出台《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为0-6岁在机构训练的听障儿童补贴训练经费,为适龄听障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上海市扩展救助范围,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听障学生每5年免费配发一次助听器。江苏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项目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湖北省启动全省0-6岁听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湖南省政府将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天津市启动“慧聪行动”,为重度听障儿童购置人工耳蜗。河北、浙江、山东等地采取专项行动为听障儿童免费提供助听器,补贴训练经费。安徽、新疆等地将助听器购置及听觉言语康复训练纳入相关医保制度。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出台了针对听障儿童康复的救助与保障政策。
(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康复机构建设取得新成绩。全国已建成各级聋儿康复机构1592个。其中,残联自办机构占到50%。通过开展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达标验收,省级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级中心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其中:一类中心12个,二类中心15个,三类中心3个。在达标验收工作推动下,有12个省级中心做到了独立建制。江苏、福建、海南、新疆等地加大投入,进行了省中心改扩建。国家中心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也取得新突破,2009年4月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被世界卫生组织批准为世界卫生组织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合作中心。国家中心扩建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区域中心认定工作启动。吉林、广东两省中心已正式挂牌运行。康复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为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国已形成由20家人工耳蜗定点手术医院、60家人工耳蜗术后定点康复机构组成的人工耳蜗医疗及康复服务体系和由110家定点验配机构、321家定点康复机构组成的助听器验配与康复服务体系。
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进展,人才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2009年底,全国在岗专业人员达到10,455名,其中听力语言康复教师6,860名,医技人员1,000名,管理人员2,595名;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通过与华东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合作办学,建立了相关专业的本、硕、博学历教育体系,5年内共培养本科生110名,硕士研究生32名(其中在读14名),博士研究生15名(其中在读11名)。建立了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实施的短期技术培训体系,面向基层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807名。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有了实质进展。2007年,在中国残联、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共同努力下,助听器验配师成为国家新职种,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工作启动。中文听觉口语法的培训和认证工作也正式启动。2008年,成功举办首届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推进了人才队伍建设。
(三)科学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与持续扩大的服务和快速发展的事业相适应,“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不断加强。2007年,中国残联会同国家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共同发布《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成为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领域的首个国家规划,也是中国残联牵头在残疾预防与康复领域制定的首个专项规划。《规划》坚持“防、治、康”结合的原则,明确了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对整合力量,强化听力残疾预防,提高听力障碍医疗及康复工作整体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牵头启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组织力量针对机构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管理等方面系统研究、制定15项相关标准,完善了行业管理政策。“听障儿童康复机构基本建设标准”、“助听器验配机构建设标准”、“听障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操作规范”、“听障儿童个别化教学操作规范”和“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编印全国试用,成为全国聋儿康复工作规范化的指引依据。管理意识增强、管理手段进一步创新。表现在,通过开展机构达标验收,强化各级聋儿康复中心的规范建设、规范服务与管理;通过开发职业标准,开展职业资格认证提升从业队伍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通过实施项目定点服务机构审评,建立项目质量信息收集与评价制度,加强国家重点康复项目的质量管理。
(四)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活跃。以“爱耳日”为主要平台,坚持开展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全国范围发送手机短信等,不断增强“爱耳日”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爱耳日”会签部委由最初的10个扩大至今年的15个。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听力语言康复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服务水平低,发现机制不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还未全面普及,听力残疾儿童的检出率不高,发现机制尚不健全。据调查,目前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约为80%,中部和西部地区仅为33%和21%。已检出儿童中又有相当数量由于经济原因、家长认识原因或技术可及性等原因未能得到及时服务。0-6岁听力残疾儿童已配戴助听器进入康复机构接受服务的比例不足50%。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学龄前听力残疾儿童中75%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每年有上万名新生听力残疾儿童需要植入人工耳蜗,而目前我国人工耳蜗的年手术量仅在3,000例左右。成年听力残疾人,特别是老年听力残疾人的康复问题日益突显。60岁以上人群中,听力残疾比例高达11%,助听器使用率目前不足10%。
(二)发展水平低,服务体系不健全。表现在:1相关服务机构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目前聋儿康复服务的难点和盲区在基层、在农村,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越到基层服务资源越少,尤其到农村地区。县级基本无听力学诊断机构和助听器验配机构。全国目前有县级聋儿康复机构872个,近50%的县没有专门服务机构。机构分布不均还体现在人工耳蜗手术资源上,目前全国20家定点手术医院分布在12个省(区、市),基本集中在东部,中西部多数省(区、市)没有可靠的人工耳蜗手术医院。2康复机构建设水平低,设施条件差,运行保障机制缺失。聋儿康复机构的重要特点是听力康复与教育康复相结合,建筑和设施配备要能满足幼儿教育、服务的基本条件,达到安全、卫生等幼教机构的基本要求,同时配备个别化教育和听力学服务设施。但目前我国地级及以下聋儿康复机构基本没有听力学检测的条件和能力,包含省级机构在内能达到幼教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的只有极少数。我国聋儿康复机构的投资管理体制多种多样,但普遍面临少编制、无编制,缺乏运行补偿机制,公益性难以充分体现的困难。3面对新的竞争压力。新的竞争压力既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由于听力残疾预防及康复工作的开展,各级特教学校聋生逐步减少,特教学校开始大面积发展聋儿康复业务。这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聋儿康复事业的发展,但客观上也对残联所属聋康系统的发展提出了挑战。由于我国残疾人康复业务不断拓展,而基础建设并未同步跟进,因此部分地区开始出现新康复业务挤占原聋儿康复资源的现象,造成有限的康复资源被进一步稀释,发展优势受到冲击。
(三)专业化水平低,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不健全。聋儿康复是多学科交叉的专业,是一个新生的学科门类,相应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还在动态发展之中。尽管经过20余年发展,我们已建立了一支相对专业化的技术队伍,但技术进步和人才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压力依然较大。表现在:1队伍专业结构不完善。还有多个省中心没有合格的助听器验配师,地级以下中心基本没有配备听力师。严重影响聋康系统的小儿听力学服务能力和聋儿的听力康复质量。言语病理学人才匮乏,在全国基本处于空白状态。2康复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特别在听能管理、听觉康复、言语康复等方面缺乏成熟的技术规范和严格的技术训练。3由于编制、待遇、用人机制等问题,聋儿康复机构难以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现有技术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除上述问题外,我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还面临服务保障制度不健全、事业运行与管理机制不顺畅、康复知识普及率不高等问题。
正是由于我们对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特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对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所面临形势有着清醒的判断,才要不断增强做好这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振奋精神,永争第一,争做事业排头兵
聋儿康复是标志性的工作,也是发端最早、体系相对完善,业务相对成熟的业务。可以说是残疾人工作各项业务中的排头兵。这对我们既是优势也是压力。优势在于工作基础好、发展条件相对成熟;压力在于只有付出更大的努力,具备更强的能力才能实现新的进步。
当前残疾人事业已经进入全面发展的大好时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环境与条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残疾人工作的各业务领域迅速拓展,业务水平迅速提高。在这样的条件下,聋儿康复工作如何继续争做排头兵,保持自身发展优势值得认真思考。我们只有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干劲,始终振奋精神、奉献开拓,才可能把握历史机遇,创造新的成绩。振奋精神,勇争第一不是一句口号,要有实在的表现和扎实的能力作支撑。具体讲,表现在一流的干劲、一流的水平、一流的效果。处处比别人先想一步,多干一点,一流的干劲就有了;把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宣传发动三项能力建设起来,工作水平就出来了;把服务质量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机构、队伍、政策建设抓好,效果就出来了。
争第一、做排头兵既要振奋精神,也要提高能力。我们不能只想做好,还要知道如何才能做好。办法从哪里来?思路从哪里来?从学习中来。第二十四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王新宪书记要求残疾人工作者要学新知、学历史、学待人,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要求和指导。要学就要虚怀若谷,我们正在试点推进教学改革,这是一个崭新的事物,非常需要大家更新理念,学习新知,开拓视野,重新武装自己。但是我们有的地方、有的同志自以为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一些经验就开始封闭自己,对新理念、新趋势、新要求简单排斥、拒绝否定,这样是不可能有新发展的,也是不可能永争第一的。要永争第一,争当排头兵还要坚决防止、杜绝三种倾向:一是,萎靡不振,不思进取。领导不重视,工作有困难,就有畏难情绪,止步不前。二是,畏首畏尾,循规蹈矩。反映问题,争取条件不敢找上级;解决矛盾,纠正错误不敢抓下级;克服困难、推动发展不敢动老框框,碰老规矩。三是,保守封闭,固步自封。干了十几年,认为自己经验丰富,水平不低,却意识不到科技在进步,形势在发展,后来者正在迅速发展赶超我们。我们做聋儿康复工作的一定要注意避免这三种倾向。
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我党一贯提倡的工作作风,也是任何工作出实绩、见实效的基本条件。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者要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就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这是甘肃省在座谈发言时对中聋的建议,我们希望大家也这么做,要切实解决省中心“出不来、下不去”的问题。基层机构建设如何?项目质量如何?基层老师业务技术怎么样?如果不沉下去,不能够得到一手资料,就不可能发现问题,找准方向,真抓实干就没有基础。其次,要有思路,想实事、出实招。
当前,有两个重大题目需要我们着力去研究、去思考:一是,如何科学制订“十二五”规划。二是,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如何纳入“两个体系”建设大局加快发展。关于“十二五”规划,中国残联已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单位进行了初步研讨。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拿出了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初步设想,提出“十二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基本、抓基础,一手抓好应急服务,一手抓好事业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完成'两个体系'建设的阶段目标”。所谓抓应急服务是指要继续依靠重点项目带动,解决孩子的基本康复服务问题;抓基础建设包含机构建设、人才建设、技术进步、科学管理机制建设等多方面工作。
我们考虑“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更加重视全面服务和康复质量。全面服务表现在,服务手段上要包含助听器和人工耳蜗;地区分布上要稳住城市,重点拓展农村;年龄结构上重点是儿童,也扩大到成人。重视康复质量表现在,不把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扩大服务量上,基本任务数设想每年完成1000例耳蜗,3000例助听器,5年完成80000名孩子的康复,基本与“十一五”任务持平。但要下大力气抓好康复质量、康复效果。否则服务量越大,投资越多,风险就越大。要防止发生助听器配了孩子不用,或者助听器戴上了没有正规验配,家长提意见,专家说残联没有尽到责任。这类事情绝不能发生。二是,要更加重视阵地建设与网络建设。服务网络建设是“十二五”期间我们要下大决心推动的工作。我们计划设计一个基层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题目来争取财政投入,努力把地(市)级、县级聋儿机构的服务条件完善起来。如果这个计划在“十二五”期间能够实现,对整个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也将是一个有力的支撑。除加强自身建设外,我们还要通过完善政策,协调相关部门采用社会化工作手段,推动社会各方面把康复教育服务网络、听力学服务网络、相关医疗服务网络以及听力筛查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起来。三是,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技术进步。我们计划以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全国人才培养,以教学改革为抓手推动康复理念更新、技术规范化建设和进步。四是,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与科学管理。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1、完善听障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已明确提出“支持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不论国家层面,省和地市层面,如果能够在这一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将为事业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2、加强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除了继续抓好助听器验配师、听觉言语康复师的培训与认证外,要进一步研究解决非教师、非医师专业人员的执业管理和正规化建设问题。3、完善机构建设标准。4、加强技术服务规范与标准建设。最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落实到下苦功、出实力上。希望大家要以对历史、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以攻坚克难、力求实效的态度去真正解决几件长期制约事业发展的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意义的难事、大事。例如:自身和基层机构的硬件建设问题,省中心职能的健全问题,核心人才的聘用管理与培养问题,基层业务的管理等问题。这些重点、难点问题要全解决暂时还做不到,但是我们要有这样的心态和意识,当我们离开这个岗位的时候,要问一下自己是否曾经力所能及的为这个事业作了些贡献,是否对得起这一段历史。下苦功、出实力不只是解决大事、难事,还表现在要敢说敢管,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较真去维护事业利益和工作原则。希望聋儿康复管理者们对基层的事业要负起责任,下去多查、多看、多说,使聋康系统真正成为一个拳头,一个有战斗力的集体。我们下去检查彩票公益金项目时,看到有的地区基层机构实施项目服务快两年了,中央资金下拨省里也两年了,但是资金还没有下拨到位;看到有些孩子的助听器配了不用或使用效果不好。这些问题必须要有人去查、去管。如果聋康系统从上到下都有敢较真、敢负责的精神,我相信,经过三年五载全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一定会实现一个新的跨越和发展。
同志们,本次会议今天就将结束,希望大家回去能够结合实际切实贯彻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这次会议得到了广东省残联、珠海市政府、珠海市残联的大力支持。本次会议组织严密有序,运作规范高效,后勤保障细致周到,体现了会议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全体与会人员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面貌,再次证明全国聋康队伍是最具凝聚力、战斗力、最能打硬仗的一支队伍!在这里,我代表会议主办方向全体与会人员表示真诚的感谢,祝大家工作顺利、返程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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