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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聋教育大事记一览表(1951-1979)

 

出处:http://www.eduol.cn/        作者:http://www.eduol.cn/    日期:April 28, 2008   

1951 10月政务院颁布《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其中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并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
1953 2月中国聋人福利会在北京成立。其宗旨是协助政府联系广大聋哑人群众,为聋哑人福利服务。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秘书长伍云甫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林士笑、余益庵(重听) 、吴燕生、马志远、陈驰(聋人)(后来增补洪雪立)(聋人) ,吴燕生兼总干事。
1953 在上海聋哑儿童学校分设的初中文化补习班改办“技术班”,3年制,开设木工和实用美术两科,实用美术包括印染图案、电影动画和玩具制造三个专业。
1953 教育部盲聋哑教育处成立。在中央教育部内建立了部直属的盲哑教育处,加强对盲、聋、哑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1954 8月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聋哑学校语文教学座谈会,会议确定推行口语教学是我国聋哑教育改革的方向。
1955 教育部盲聋哑教育处组织教育专家为口语教学实验班编写一、二年级课本
1955 祖振刚(聋)在美国加劳德特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社会学),毕业后在新加坡聋校当副校长,1956年回国在上海青技和上海一聋任教。
1956 上海聋哑青年技术学校正式成立,由1953年成立的技术班扩展为中国第一所聋哑青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先后增设部分专业例如:广告装潢、摄影、家具、工模、车工、钳工、缝纫、师训等科。1982年起学制由3年改为4年。
1956 起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聋校各年级语文和数学两种课本。
1956 8月在北京举行口语教学实验工作汇报会,提出向苏联学习口语教育是我国聋哑教育实行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北京(一聋和二聋)、上海、哈尔滨3市4所聋校在新招的班级中进行重点实验。
1956 1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经费问题的通知》,对特殊学校的各种费用做出高于同级普通学校的规定。在《关于1956年全国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工资改革的指示》中规定,对盲聋哑中小学的教员、校长、教导主任在标准工资外,另外加发15%以示鼓励。
1956 教育部颁布《聋哑学校手势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表(草案)》。科目包括:语文(含阅读、看话、作文、语法5-10年级和写字1-6年级)、算术、历史(7-10年级)、地理(7-9)、自然(6-9)、体育、图画(1-6年级每周1节)、手工劳动(1-4年级)和职业劳动(5-10年级)。
1957 4月教育部颁布《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表(草案)》。科目包括:语文、算术、自然(7-10年级)、地理(7-10年级)、历史(7-10年级)、律动(1-4)体育(5-10)、图画(1-6年级每周1节)、手工劳动(1-4年级)和职业劳动(5-10年级)。
1957 4月教育部颁发《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规定盲校小学学制为 6年,聋校学制为10年。盲童、聋童入学年龄为7~11岁。并对办校方针、编制、教学改革等提出了要求。
1957 颁布了我国第一个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教学计划,学制十年,对聋童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劳动教育,并编写了聋校专用的1~10年级语文教材和1~4年级的算术教材。
1958 2 月特教工作者和语言文字工作者制定《汉语拼音字母方案(草案)》
1958 7 月29日,中国聋人手语改革委员会成立。中国聋哑人福利会副主任洪雪立为主任委员,周有光、顾朴为副主任委员。手语改革委员会在制订汉语手指字母方案和聋哑人通用手语方面发挥了作用。 1963年手指字母方案正式公布施行后,手语改革委员会停止了活动。
1958 9月28日 中国首次庆祝国际聋人节。
1958 11月由中国聋哑人福利会举办的中国聋哑教育师资讲习所开学。到 1959年 9月,先后举办三期培训班,一面提高在职聋校教师,一面培训新的聋教师资。
1958 创办全国性的聋教育理论刊物《聋哑教育通讯》,介绍普及聋校教育理论,交流全国统编教材。
1959 教育部盲聋哑教育处专员洪雪立(聋,1901-1971)发表《新中国聋哑教育十年成就》
1959 2月《汉语拼音手指字母方案(草案)》在全国各地试行,1963年10月修正定案,12月公布施行。
1959 7月27日,内务部、教育部发出《关于施行规范化"聋人手语"的联合通知》,并先后出版四辑《聋哑人手语草图》。
1959 到1959年全国已有特殊教育学校297所,在校生17764人。
1950(50)年代中期至1960(60)年代后期 大陆大规模兴起一场用针灸治疗聋哑病的活动。起初由部队派医疗队到聋哑学校免费为聋童治疗,随后由学校的卫生保健人员或教师接替继续治疗。
1950(50)年代末中国聋哑人福利会组织聋人手语改革工作,在北京、武汉、青岛、南京、沈阳、哈尔滨、兰州、成都、广州、昆明等11个城市建立手语工作站。《中国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出版
1960 5月20日,中国盲人福利会、中国聋哑人福利会合并。中国盲人聋哑人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59人。余益庵同志作了题为《关于盲人聋哑人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领导机构。余益庵任协会主任委员,黄乃(盲人)、孟静之(盲人)、洪雪立(聋人)、陈驰(聋人)任副主任,高步青为秘书长,李正为副秘书长。
1960 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制定《关于修订聋哑人通用手势语工作方案》,提出结合使用手指字母修订手语符号的原则:不便使用形象化动作来表达的词,用指语字母;常用词和短语用,用指语缩写法;手指字母与形象化比画结合的方法。
1960 年代 《聋哑人通用手语图》出版4辑
1963 12月29日 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报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施行《汉语拼音手指字母方案》
1964 7月第二届全国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54人。会议听取协会代主任黄乃《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报告》,副主任洪雪立《关于组织福利工作的报告》,讨论并通过副主任孟静之《关于修改协会章程的说明》。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委员会。熊开荆为主任委员,孟静之(盲人)、黄乃(盲人)、洪雪立(聋人)、陈驰(聋人)为副主任。
1965 中国(港、澳、台除外)有盲聋学校266所,在校学生23000人,教职工4000人,其中专任教师3000人。
1966-1977 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因文革动乱停止活动
1971 4月周恩来总理陪同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视察北京三聋,鼓励聋学生学会一技之长。
1974 7月语言学家周有光和北京第四聋校教师沈家英设计声韵双拼的《汉语手指音节》指式图,是在《汉语手指字母方案》基础上增加20个指式,使用时右手打声母、左手打韵母,双手配合同时打出,一次即打成一个完整汉语音节。
1975 在北京四聋试用《汉语手指音节》,后向全国推广。
1976 中国(港、澳、台除外)有盲聋学校269所,在校学生29000人。
1977 起重新编写聋校课本并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数学、语文、日常用语等课本以及律动和体育两种试用课本。其他学科参照使用普通学校课本。聋校课本主要编写原则是:根据聋生学习知识、认识事物、形成语言的特殊性,加强直观性,采用大量插图;增加准备课,减小知识递进坡度;重视培养语言能力,课文加注汉语拼音;增强巩固性,加大作业量和练习的多样化等。
1978 李石涵(1919-1993,聋)筹备重建中国聋人协会。他曾是外交官和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副馆长。
1979 《中国聋人》创刊。11月15日,民政部批复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关于编辑出版〈中国聋人〉杂志的报告》,同意成立《中国聋人》杂志社,该刊暂不定期,发行对象为全国聋哑人和从事聋哑人工作的单位。 1980年2月出版《中国聋人》创刊号 (季刊),闻大敏(聋)担任编委。1982年改为双月刊, 1986年1月改为月刊,更名为《盲聋之音》。
1979 2月1日,民政部发出《关于恢复和建立盲人聋哑人协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会逐步恢复工作。
1979 5月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编辑出版了《中国盲人聋哑人》画册,宣传建国 30年来盲人聋哑人工作的成就,共印一万册,主要作为赠送国外盲人聋哑人组织、华侨、国际友人和知名人士,以及来我国访问的外国代表团或个人的礼品,或作为交换的宣传资料。(1985年再版)
1979 5月14日,教育部发出《关于盲聋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经与国家劳动总局研究,同意对盲聋哑中、小学校的教员、校长、教导主任应按评定的等级工资,另外加发 15%,以表示鼓励。
1979 8月3--13日 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手语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手语翻译、聋校教师约20人参加。会议讨论制定了 430个通用手语新词手势动作。
1979 8月18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盲人聋哑人协会经费应该从地方行政经费开支的通知》。
1979 9月17日,民政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试行和推广聋人通用手语的通知》。
1979 修订《聋哑人通用手语图》原4辑改为2辑,出版新编的第3 辑
1979 教育部下发适用于城市的《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课程包括:思想品德(3-8年级每周1节)、语文(含语文初步、语言技能、叙述、作文、阅读、写字)、数学、常识(4-8年级每周2节)、律动(1-3年级)、体育(4-8年级)、图画(1-6年级每周2节)、手工劳动(1-4年级)和职业技术(5-8年级)。课外活动包括:体育活动(每周2节)、课外小组活动(每周1节)以及校班团队活动(每周2节)。聋校有全国统一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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